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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招标:武汉光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框架

发布日期:2026-05-19 浏览次数:6

(招标编号:HBMD-FWZB-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
人为武汉光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并委托武汉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
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
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
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
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
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
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的问题“熔断机制”情
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
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
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
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
(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
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
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
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
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
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9日16时至2026年05月26日16时止。(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文件按标包收取标书费用,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递交标书费须正确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简称)或招标编号及所投标包。
注:标书费为单次使用费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超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缴纳、汇款凭证未备注项目
简称或项目编号以及所投标包、多缴等不限于上述情况)错缴的标书费概不退还,为避免投标人的损失及经济纠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了解后慎重决定!
(五)报名方式:
(1)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须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须正确注明项目名称(简称)或招标编号及所
投标包):
(4)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
注:(如项目分有标包,以上报名资料可提供一份,但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注明所投标包号。)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6月16日08:30-09:30止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5月19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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