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342667552534-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制水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对地表水厂制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外运处置,项目地点:廊坊市
服务期限:1年。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对地表水厂制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
外运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制水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制水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排
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3)投标人2023年5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污泥处置服务业绩。
3.1.2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9日09:00至2026年5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
及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须体现投标报名相关
事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14时30分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5月19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