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江苏
时间:2026-05-19
内容:
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采购条件
本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10679万元,采购人为沛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5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江苏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或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纸质资料(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报名合格后,可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25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沛县沛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300106.79元人民币
5. 采购需求:沛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 工期:60日历天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江苏”网;④“诚信徐州”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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