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上海
时间:2026-05-19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实践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接受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固定的经营、生产场所及服务、生产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招标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实践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艺术与传媒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155万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所在地,包括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崇明区东滩大道999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6年5月19日9:00起至2026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上传如下材料:供应商报名资料如下,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被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线上提交报名资料后,需将以上资料原件送达,现场审核日期2026年5月19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9:00-11:00,13:00-17:00(国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原件审阅后退还,如有缺漏,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报名。
2. 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售价(元):6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5:30(北京时间)。
五、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报价,请在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