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天津分行2026-2027年度春秋游活动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入围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800,000.00元,项目拟锁定各项单价。
2.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3. 本项目拟入围2家单位,入围后,由采购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①组织1天活动的(当日往返)最高限价:300元/人/次;②组织2天1晚活动的最高限价:900元/人/次(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所有,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3年5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磋商。
5.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所属总公司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每个法人组织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
2.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日期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资格证明材料(超出该时间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2.2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仅支持公对公电汇支付或现金支付)。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2.3公对公电汇支付: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FH-2026-DL008(YT-ZB-2026-GN-119)标书款”。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审时仍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
2.3 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3年5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证明:
3.1 以下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截图证明为准:
3.1.1 提供2023年5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1.2 提供2023年5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2 以下内容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3.2.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 3.2.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条款3.2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并由磋商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4. 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4.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3 非联合体响应。
4.4 如入围,项目不分包、不转包(磋商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
5.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所属总公司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每个法人组织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若为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必须同时持有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授权书,每个法人组织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26年5月29日10:00至2026年5月29日10:30。
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0:30。
3.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10:30。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