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HZMSW-20260502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 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选取8家施工单位入围,服务期限为 一年,入围单位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如合格投标
人数不足入库数 量时,则各投标人得分高于60分的合格投标人均选入库。
3、最高限价费率:95%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 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
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 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 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2024年度 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明(原件);(成立时间距招标时间不到1年)、个
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 人,则5、6、7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
规费税 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人根据 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
专业承包资 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 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建筑工程(或市政
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 目经理
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6时30分
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
参加的,须提供【法人 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近一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获
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30分
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5月18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