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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公告:静慧公司医疗器械销售、回收及再制造示范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次数:5

(招标编号:KDCZ-2026-F04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慧公司启动医疗器械销售、回收及再制造示范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1.09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静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慧公司启动医疗器械销售、回收及再制造示范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静慧公司启动医疗器械销售、回收及再制造示范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静慧公司启动医疗器械销售、回收及再制造示范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交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验资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交投标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企业为被授权人缴付社保的证明资料(如法人参加,可提供单位社保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投标的;(7)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10.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招标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