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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绿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4 浏览次数:5

省份:天津
时间:2026-05-15
内容:
2026年绿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6-C-01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绿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食堂提供食材配送等服务,配送食堂所需的所有种类食材,包括肉类、禽类、蛋类、奶类、蔬菜类、调料类、主食、副食等,满足日常餐食制作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绿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年绿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要求,食堂米、面、油、肉、蛋、蔬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全部采购本国产品,不采购非本国产品。采购文件明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优先选用境内生产、符合质量安全与溯源要求的食材。评审环节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本国产品供应商。强化履约验收,核验产地、生产资质与溯源信息,确保政策落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合规高效,助力食品安全与本土产业发展。
4. 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
3. 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投标人购买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