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辽宁
时间:2026-05-15
内容: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合作运营商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文件材料:1. 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 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意向三年,一年一签(依据用户调查满意度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签订)。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招募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若合同期满后,因招募人原因未能于合同结束日确认新的服务单位时,为确保辽宁省科学技术馆的正常运营,合作运营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提供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服务。过渡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要求及结算标准等均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终止条款:“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募人有权书面通知合作运营商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合作运营商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2)合作运营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产品;(3)合作运营商因运营不当造成重大负面舆情。”项目最低报价分成比例为5%(科技馆分成):95%(运营商分成)。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