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时间:2026-05-15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双辽市绿色热能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194.98万元,招标人为双辽市清元环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 项目名称:双辽市绿色热能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35000m2,总建筑面积约17790m2。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双辽市市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污水厂产生的市政污泥,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220t/日、餐厨垃圾20t/日、淤泥20t/日;
2.3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双辽市,丰巨村东北方向305米;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伴随服务、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交付使用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EPC总承包;
2.5 项目总投资:22194.98万元;
2.6 计划工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20日;
2.7 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2)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熟悉工程技术和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3年至2026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19日,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诺书;④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⑤施工负责人相关证书、无在建承诺;⑥各级网站信誉截图;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