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六十八中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HJL-2026-003;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十八中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
活动(详见“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00元/人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或综合实践教育,或体验
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至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202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4信誉要求: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未被“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方式:邮箱,报名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线上发送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
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4、磋商文件费: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