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内容: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站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招标编号:CSYY-20260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站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站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相关环保规定,污水处理站运营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污水厂运行业绩3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 配备人员要求:污水站运维配备专职站长1人,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化验员1人,具备化学检验中级及以上职称;运营工人4人,具备污废水处理工证书;电工1人,有电工证(特种作业);兼职维修工1人,有焊工证(特种作业)。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 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单位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5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站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CSYY-2026026
2.2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站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预算金额:110万元
2.5 最高限价:110万元
2.6 合同履行期限:1年
2.7 招标需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站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相关环保规定,污水处理站运营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污水厂运行业绩3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 配备人员要求:污水站运维配备专职站长1人,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化验员1人,具备化学检验中级及以上职称;运营工人4人,具备污废水处理工证书;电工1人,有电工证(特种作业);兼职维修工1人,有焊工证(特种作业)。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单位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4.2 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流程。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地点:长春市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