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GMP证书》或《GSP证书》、《上海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煎药资质评估合格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18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
(5) 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10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