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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3 浏览次数:3

省份: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
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省
受江门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FS-202603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6,0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16,000.00元(其中分项预算金额包括:保管费预算金额792,000.00元,运输费预算金额2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1-1 | 其他服务 | 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或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2年),或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分项结算金额达到相应分项预算金额时,相应分项服务内容自动提前终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相关政策文件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涉案船舶保管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工作分工、责任划分、责任条款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00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方都需出具,联合体各方授权同一全权代理人)
注:线上获取以邮件形式(邮件名称: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将以上资料盖章签字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审核合格后按要求填写相关登记信息并缴纳文件工本费。纸质文件,可在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纸质文件以快递形式(到付)发出,售后不退还。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00 - 09:3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江门市
五、公告期限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