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云南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
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渔韵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基本农田及生态沟渠改造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风貌提升(滇池绿道沿线建筑)、公共空间及人居环境整治改造、现有公共空间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改造提升、文物保护修缮、公共服务设施。估算总投资19785.4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团队成员至少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
3. 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提供复印件,财务状况说明须提供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供应商(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最终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网上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3. 获取要求:供应商于上述时间将供应商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PDF版)及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昆明渔韵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采购资金为其他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2.2 项目概况:基本农田及生态沟渠改造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风貌提升(滇池绿道沿线建筑)、公共空间及人居环境整治改造、现有公共空间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改造提升、文物保护修缮、公共服务设施。估算总投资19785.45万元。
2.3 采购范围:根据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及子项目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 控制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水保验收服务费约3万元/子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水保验收服务费约2万元/子项目。
2.5 服务期限: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施工结束后且项目达到水保验收条件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完成验收报备,取得相关备案回执或批复。
2.6 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江尾社区。
2.7 质量标准:具备开展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技术能力,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取得相关备案回执或批复;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8 成果资料要求:提交《水土保持验收报告》5份及验收鉴定书、电子文档资料1份,并取得验收备案回执或批复。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团队成员至少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
3.3 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提供复印件,财务状况说明须提供原件);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3.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供应商(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最终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网上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4.3 获取要求:供应商于上述时间将供应商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PDF版)及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2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4时00分
5.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
电 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