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5月14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A-24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
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干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
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
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