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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2 浏览次数:3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2日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BJ26D-110-26-21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3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预估医废全年产生量约170吨。负责清运、处置北京市延
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规定的医疗废物,保证及时到我院清运并依法处置,同时需能够通过上级有关行政部门的检查,满足我院医疗、
生产、工作的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类别涵盖:HW01 医疗废
物。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范围涵盖:医疗废
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2)代理人领取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需将以上资料和文件费缴纳回执单扫描件作为附件,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待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申请邮箱。(3)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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