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KXZB-2611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凌云路雨水箱涵接入二道沙河排口段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30
万元,招标人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凌云路雨水箱涵接入二道沙河排口段工程施工,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凌云路雨水箱涵接入二道沙河排口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凌云路雨水箱涵接入二道沙河排口段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
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
定,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5. 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12 09:00:00到2026-05-18 17:00:00。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2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包头市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05-22 09:30:00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