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云南
时间:20260512
内容:
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ZBBSNK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具有运营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可不含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相关报告及报表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 税务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 信誉要求:
(1) 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投标人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中“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用查询起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以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 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报名材料,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售价:¥400.00元,无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
七、其他
受保山市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1. 项目名称: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服务。
2. 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
3. 项目概况: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位于隆阳区蒲缥镇,已建成13栋商墅楼,1栋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14920.05平方米(1层建筑面积5543.76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5929.68平方米,3层建筑面积3240.48平方米,4层建筑面积206.13平方米),含商铺80套(1层商铺50套,2层商铺30套)。现对隆阳区蒲缥镇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10#农贸市场12层、外围沿街流动商户经营区域、配套停车场及项目外围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农贸市场3层的招商与运营管理工作。
4. 招标范围:承担隆阳区蒲缥镇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10#农贸市场12层、外围沿街流动商户经营区域、配套停车场及项目外围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农贸市场3层的招商与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招商与租赁管理、设施管理、企业服务与产业培育管理、客户关系与满意度管理、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日常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提交投标申请,不得拆分。
6. 委托运营期限: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为10年。运营期限以移交运营方使用之日起算(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移交确认单为准)。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8. 委托管理事项:招标人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单位承担隆阳区蒲缥镇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10#农贸市场12层、外围沿街流动商户经营区域、配套停车场及项目外围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农贸市场3层的招商与运营管理。委托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不再参与蒲缥镇金山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前三年按当年商铺固定租金收取管理费,自第四年起与招标人实行收益分成。运营方须派驻专职资深管理人员驻场,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实行定人定岗、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控、场容场貌维护及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委托运营期间,运营方通过专业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项目整体品质与综合收益,实现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及长期稳定回报。运营方在委托管理期内,前三年向招标人支付固定租金,自第四年起向招标人支付收益分成。合作期结束后,项目运营权归招标人所有。
9. 投标报价(固定租金费用与收益分成):投标报价按“前3年固定租金费用 万元(不含税)及第4年后超过150万元的部分支付招标人收益分成比例(%)进行分配”的方式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项均不得超过相应项的招标控制价,如有一项不符合,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控制价如下:
(1) 前3年固定租金费用不低于65.00万元(不含税)。
(2) 第4年后超过150万元的部分支付招标人收益分成比例(%)不低于30.00%。具体内容如下:
分成基数:以农贸市场10#12层及停车场的年度实际净收益为准(净收益=总收入运营方实际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括人员薪酬、清洁消毒费、设施日常维护费等)。运营方实际运营成本需经招标人审核确认,运营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成本凭证,招标人对不符合约定的运营成本有权不予扣除。
A. 年度净收益≤150.00万元时,运营方向招标人支付固定租金费用(同前3年固定租金费用相同),其余收益均为运营商保底收益。
B. 年度净收益>150.00万元时,运营方先向招标人支付固定租金费用(同前3年固定租金费用相同)保底,对于超过150万元的部分,运营方按%比例向招标人支付分成。
10. 三楼招商收益分配:由运营方制定招商方案及收益分成标准,报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楼项目产生的收益(包括租金、管理费等),双方另行协商。
11. 运营成本费用:运营期间与运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团队的人力成本、日常市场推广费用、活动策划费用、招商宣传费用、产业服务费用、日常能源费用、设施设备购置、维修、维护费用、清洁消毒费、办公行政费等所有运营费用及与运营相关的一切费用。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
电 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