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天津
时间:20260512
内容:
天津市眼科医院2026年度中央空调系统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ZCCS266
项目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2026年度中央空调系统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是否设置最高限价:否,预算(万元):100,最高限价(万元):100,采购目录: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需求:中央空调系统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
电 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