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天津
时间:2026-05-11
内容:
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JT-2026-B-11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入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纳税零申报投标人须提供网络申报截图或是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复印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经“信用中国”查询无数据的则需要提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截图均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7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控股关系承诺书,承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9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获取方式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7.1 项目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7.2 招标范围:天津华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入围项目,华海人才正在逐步拓展社会化招聘、技能培训、人才考评、政府服务等相关业务,现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聘3家人力资源服务单位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华海人才开展相关业务,确保项目合规运营、服务提质增效、经营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3 服务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7.4 项目质量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全部内容。
7.5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到2026年05月14日
7.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5月09日到2026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7.7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记后获取文件:
7.7.1 网络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将以下(1)至(3)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致电获取“投标单位登记表”和招标文件费电汇户信息。
7.7.2 现场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1)至(3)的所有纸质资料加盖公章至前台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7.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7.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