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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档口经营招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6

省份:吉林
时间:2026-05-11
内容:
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档口经营招募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CCG-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档口经营招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餐饮档口合作经营招募,档口免收房屋租金及管理费用;成交人须承担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洗消、物业等全部运营成本费用。本项目设1个标段,拟入围1家合作经营方。项目详细情况:标段号:01,位置:杏林餐厅二层东侧南起2号档口。餐饮品类:热食类制售特色餐饮项目(非餐厅现有品牌及项目,详见附件)。面积约45m2(含售餐间)。备注:提供水、电及燃气接入条件,档口电器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9kW;档口仅提供场地及部分基础餐厨设施设备,其余设施设备由成交人根据经营项目自行配置,且不得改动现有水电燃气布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档口经营招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档口经营招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允许自然人参与,不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自然人须承诺在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上述所有资料须合法有效。
3.2 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5 需提供在餐饮行业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接受处理、处罚及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技术服务不得委托第三方实施。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成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视同单方违约、自动退出项目履约。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响应。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响应。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要求:
1. 入驻经营餐饮项目须具备成熟独立运营品牌,同类一线餐饮品牌优先考虑。入驻经营品类不得与食堂现有经营项目及品牌冲突,严禁纯预制菜经营,适配高校就餐环境,社会认可度高、运营可行性强。所选项目配套设备及用水、用电、用气等负荷需求,须与对应档口现有基础条件相匹配。
2. 经营配置从业人员数量须与经营规模相匹配。响应人须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经营及现场管理能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学校、后勤保障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校园饮食安全,遵循优质服务、微利运营原则。档口从业人员由响应人自主招聘、全权管理,所有在岗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从业人员食宿、社保、薪酬等全部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 成交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签订正式合作合同。若成交人为自然人,须在上述期限内注册成立餐饮类企业公司(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类均可),禁止注册个体工商户,完成公司注册后方可签订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每月延期支付滞留的餐饮服务费作为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4. 成交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规,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经营期间如产生劳动纠纷、用工矛盾及其他各类民事纠纷,全部责任、经济赔偿及法律后果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规范执行食材统一采购、储存保管、食品加工、售卖服务、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全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安全防控、环境卫生、员工培训、品质管控、文明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运营。
6. 经营期间所有餐饮消费结算须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严禁私自收取现金、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线下交易,杜绝场外私收款项。
7. 食品原材料须纳入学校统一采购管理,原材料货款按月从成交人经营营业额中统一扣除。未经后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严禁私自外购食材,严禁将统一采购原材料私自外销、转卖至食堂以外任何单位及个人。
8. 合作经营期间,若发生食品安全、消防、生产操作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立即终止合作、责令清退;该成交人将纳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本校所有食堂档口招标采购项目。
9. 本项目成交法定代表人必须常驻档口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经营期内每月现场考勤出勤不得少于22天,严禁全权转包、托管经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将报名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中,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命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报名文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自然人报名文件资料:(1)响应人必须年满法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2)响应人不能处于受限制的状态,提供未被法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列入失信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3)响应人需提供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工作承诺函。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文件资料原件签字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即可,无需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