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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5

省份:云南
时间:2026-05-11
内容:
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HHFWCG202605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预算金额:24.00万元,最高限价:24.00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信息登记材料一套到丽江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补充。信息登记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江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HHFWCG20260507
项目名称: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最高限价:24.00万元
采购范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5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稳妥有序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金〔2025〕11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云财金〔2025〕116号)相关要求完成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一项目一策”处理咨询服务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指:注册会计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师)。
4.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及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信息登记材料一套到丽江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补充。信息登记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
6. 开启
时间: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
7.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纸质文件递交,现场开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