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内蒙古
时间:2026-05-11
内容:
科右中旗呼和锦园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B-2026-045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修订〈兴安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内蒙古鑫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科右中旗呼和锦园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物业项目名称:科右中旗呼和锦园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2.2 物业项目地点:科右中旗纪检委南侧
2.3 物业项目概况:科右中旗呼和锦园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系由内蒙古鑫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总占地面积11964.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165.8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647.2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08.46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80.61平方米,地下停车位73个,地下车库20个,容积率为1.79,绿化率35%
2.4 招标范围:科右中旗呼和锦园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及相关服务
2.5 预计接管日期:2026年10月
2.6 服务期限: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岗位培训合格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
3.3 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维修、养护设备证明
3.4 旗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核准证明材料
3.5 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是该企业负责缴纳社保的人员并出具证明
3.6 兴安盟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必须按照规定在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3.7 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维修、养护设备证明;旗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核准证明材料;2名岗位培训合格的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提供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设施设备维修人员2名(水暖工或专职水暖工1名,电工1名)提供岗位证书原件(专职水暖工需提供企业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建筑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各1名提供证书原件;以上人员必须是该企业负责缴纳社保的人员并出具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项目业绩证明原件;以上手册须携带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现场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地点为乌兰浩特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