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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2

省份:江西
时间:2026-05-11
内容:
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XYX2026-SC-F-C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995558万元,招标人为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老年活动中心140m、乡风文明宣传22处、镂空矮墙约50m、排水沟70m、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约15处等设施,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一“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免费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
七、其他
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X2026-SC-F-C005
项目名称: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499955.58元
最高限价:¥499955.58元
采购需求:石城县琴江镇建上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国内工程)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3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始进场施工,总工期为3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一“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
方式: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