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5月11日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县,崇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
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药饮片代煎、膏方代加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GMP证书》或《GSP证书》、《上海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煎药资质评估合格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的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18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处领取竞
书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通过“信
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5)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
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10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