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6-CHGZ-FSP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草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食堂副食品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草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主要包含食堂所需的米面油、大肉、牛羊肉、禽肉类、水产类、蛋类、 蔬菜类、干杂调料类、
牛奶、酸奶类等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草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食堂副食品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草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食堂副食品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
件: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投标单位信用承诺函
(2)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投标单位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 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
记证(副本)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 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委托书;
(3)投标单位必须为前三年内(2022年05月0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前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有效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9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00时00分
(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6个月连续社保
缴纳记录);3.供应商具备有 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00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