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DI26002-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4.49万元,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含天津地铁11号线范围内正线、段场线、联络线、辅助线、路基及其 附属设备、设备限界、桥
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枪查、维护与保养工作。线路维保范围投标 人承担轨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 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
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 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土建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土建结构设施及附属设备(包括
但不限于桥隧结构、地面段结构、区间疏散平台、U型槽罩棚、桥梁、排水设施等结构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新线前期介入:投标人承担新线轨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排查、抢修及有关新线前期介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限界检查投标人承担线路设备限界的检查及侵限物紧急处置工作。具体维保范 围的设备设施数量以本项目本专业最终移交设各数量为准,后期为运营需要而增加
的辅助设 备也包含在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及,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 申请),投标人须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 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2024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 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本项目 招标内容相关的工务轨
道施工或维保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ew.creditchina.go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
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6.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 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
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