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广东
内容:
广东省珠海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管理建设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管理建设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0,000.00元,招标人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珠海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管理建设示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珠海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管理建设示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 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获取采购文件:
(一)售价(元):500元
(二)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推荐使用该方式)。自行前往代理机构公司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采用线上报名的,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将PDF盖章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