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6]NO29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8时00分到2026年05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
七、其他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委托,就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HNZB[2026]NO292号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 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概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26年律所化解金融纠纷业务入围项 目,开展金融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电话、短信、上门、邮寄等方式,协调借款人结清逾期欠 款或通过纾困手段化解问题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1.7入围单位数量:6家(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八家时方可开 标;少于八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司法行政部门批 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律师事务所应连续运营2年以上;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 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且与本行法律服务 事务不存在利益冲突(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状况良好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 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含有金额页、日期页、盖章页、落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有效满足 招标人售后服务需求。(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 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信誉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未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 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 形;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工 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
式自拟)
2.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失信被 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专 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 时间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2.8.投标人具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如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 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营业办公场所为租赁等情 形)。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 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 的,则仅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 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由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 拟)
2.12.投标人的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提供公司缴纳的“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能证明 其工商登记时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 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河南
3.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3.4.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3.5.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社会 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打印页(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 止年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 章)。
如采用邮箱获取须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件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 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
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
间)
4.2.递交地点:河南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