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A2026-ZB-1158/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业务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业务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 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备全品类业务宣传品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最终与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入围框架协议。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业务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业务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日)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依法纳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时段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
其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 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或线上电子邮件获取:①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苦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 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 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 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 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