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海南
时间:2026-05-08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
受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能源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
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能源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
4500000.00元
3.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航空新能源食品车3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航空食品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均无效)。
4.3 投标人拟供航空食品车型号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专用设备通告内且通告状态为正常(投标文件中须附对应通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26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航空食品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拟供航空食品车型号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专用设备通告内且通告状态为正常(投标文件中须附对应通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材料网上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4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不予邮寄。
5.5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5月26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北京时间)止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