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江苏
时间:2026-05-08
内容:
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口腔科(中医口腔)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ZC2026004-XC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口腔科(中医口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17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口腔科(中医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口腔科(中医口腔)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②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如是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商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2. 如是医疗器械产品代理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或者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现场领取纸质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
七、其他
1. 项目编号:TZC2026004-XC008
2. 项目名称: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口腔科(中医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5. 最高限价:人民币27万元,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 采购需求:口腔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9. 本次采购不接收进口产品投标。
1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