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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共享电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14

省份:河南
时间:2026-05-08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共享电车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最高限价:骑行费用:电动车单次最高限价2元/20分钟,电动车月卡(不限骑行次数)最高限价50元/月。包号:1包,包名称: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共享电车服务项目,包最高限价:骑行费用:电动车单次最高限价2元/20分钟,电动车月卡(不限骑行次数)最高限价50元/月。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共享电车服务项目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基本内容及要求;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投入足量(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数量为准)的共享电车,投放完毕后开展常态化运维服务;
(3)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完毕后30日历天内向校方缴纳管理费,管理费为60元/辆/年,36万元/3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服务地点: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采购项目需要参照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 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④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⑤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5月7日8:30至2026年5月18日09:29(北京时间)
2.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