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南
时间:2026-05-08
内容:
洛阳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NDN-2026-0428号
2. 项目名称:洛阳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抽检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30000.00元;最高限价:2433.00元/次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洛阳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抽检,包括现场取样、检测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5)服务地点:洛阳市各县区
6.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2.2 根据洛财购[2021]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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