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内蒙古
时间:2026-05-08
内容:
乌审旗第四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FZB-20265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一、招标条件
本乌审旗第四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按市场价报下浮率),招标人为乌审旗第四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肉等肉类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 供应商供应猪肉时须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其中“两证”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指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一报告”指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为阴性报告。供应商供应牛肉、羊肉、鸡肉、鱼肉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所采购肉类的质量安全。供应商供应畜禽肉类时还需提供完整溯源体系证明(如内蒙古自治区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
3. 送货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4.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近三个月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 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提供乌审旗本地仓储地址、乌审旗本地配送能力证明(应配备不少于2辆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运输车辆、容器内部材料和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应根据食物特点,配备保温、冷藏或冷冻设备,冷链运输冷藏表面温度不超过+3℃、冷冻温度不宜高于-9℃)。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受乌审旗第四幼儿园的委托,组织乌审旗第四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名称:乌审旗第四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
2.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1,货物名称: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肉等肉类产品,数量:1批,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按市场价报下浮率
注:以上货物数量据实结算。
3. 供货地点:乌审旗第四幼儿园
4. 采购预算价:按市场价报下浮率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供货期:本项目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配送要求:按照每日菜谱配送单配送当日所用食材,每日上午七点前、下午五点前配送至学校,不得配送保质期不足三分之一的肉类食品,不得配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完整溯源体系证明(如内蒙古自治区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的肉类食品。
7. 特别说明:采购人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联合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伙食费标准工作小组、后勤、财务及师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建立“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年度总评”的考核体系。定期与不定期评价和退出,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向供货商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如果供货期间所供肉类变质或存在掺假、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如所供货物导致学生中毒或其他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采购单位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 供应商供应猪肉时须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其中“两证”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指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一报告”指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为阴性报告。供应商供应牛肉、羊肉、鸡肉、鱼肉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所采购肉类的质量安全。供应商供应畜禽肉类时还需提供完整溯源体系证明(如内蒙古自治区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
3. 送货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4.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近三个月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 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提供乌审旗本地仓储地址、乌审旗本地配送能力证明(应配备不少于2辆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运输车辆、容器内部材料和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应根据食物特点,配备保温、冷藏或冷冻设备,冷链运输冷藏表面温度不超过+3℃、冷冻温度不宜高于-9℃)。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鄂尔多斯市或通过网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地点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下午15:00时整。
2. 递交方式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注:如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