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时间:2026-05-08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
1. 招标条件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顺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顺热力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顺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
2.2 标段划分:
标段1: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顺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一标段,采购数量8万吨,技术要求:基低位发热量Qnet.ar3800±100Kcal/kg,入围供应商家数3家。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供应3万吨,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供应3万吨,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供应2万吨。
标段2: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顺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二标段,采购数量3万吨(其中池北区2万吨、池南区1万吨),技术要求: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100±100Kcal/kg,入围供应商家数1家。
2.3 采购范围:选择4家单位,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顺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提供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期: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完成取暖煤的供应工作。
2.6 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煤质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信誉要求:①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⑤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⑥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投标人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投标单位名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视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被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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