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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公告:2026-2028年窗帘、轨道、地板胶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1

(招标编号:HZZH202603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8年窗帘、轨道、地板胶维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2028年窗帘、轨道、地板胶维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2028年窗帘、轨道、地板胶维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 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时间应包含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一年或以上。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未满一年,则至少提供成立之日至公告发布日期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