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1201001554000707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园区公建物业劳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正安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园区公建物业劳务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园区公建物业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
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
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附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