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STX-20260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采购条件
本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交易商协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比选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0000.00000000万元, 采购人为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鑫泰集团拟发行协会产品23亿元,具体品种按市场行情而定。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交易商协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比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交易商协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比选项目:
1.(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 《金融许可证》并具有银行间一般主承销商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同时具有银行间一般主承销商资质; (2)因本项目业务属性及风控、
履约要求,本次比选仅接受银行独立投标或由银行牵头与券商组成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券商单独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投标人或联合 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总行或省级(一级)分行或地市级(二级)分行(部门业务章 无效),执行投标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履行相关义务;券商作为联 合体成员单位参与投标须为总部。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业务资格被取消 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相应的资格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件;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
除后附“投标文件格式”备注要求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签名、
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方,且必须 为“1家银行(牵头方)+1家券商”的模式;承销金额和承销费由主承销商自行 决定分配比例,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6)联合体在综合评审评分项目中的得 分,均按照联合体牵头人的得分计算。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7日17时3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5月7日17:30至2026年5月13日17:30。2.
地点:江苏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
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4.比选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5.代理机构收 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发放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泰州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交易商协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比选 项目。2.比选方式:公开比选。3.项目内容及规模:鑫泰集团拟发行协会产品 23亿元,具体品种按市场行情而定。4.承销费用:年承销费费率(包括受托管理 费用)不超过0.11%/年,超过最高费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直接费 用由鑫泰集团另行承担,包括审计费、律所费、评级费、评估费等(如有)。承销 费用根据债券实际发行规模和发行年限计算。为保证各期债券如期发行,各期债 券簿记日前三个工作日,已完成审批、可投资的资金量需达到当期计划发行金额的 100%以上。若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导致债券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和规模发行或导致簿 记日延迟的,鑫泰集团有权酌情扣减承销费。5.服务期:签订债券承销合同之日 起至项目结束。6.发行方式:余额包销。7.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选取 5家入围单位。入围费率按5家中标单位报价中的最低费率确定。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