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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楚雄州南华县官庄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浏览次数:3

省份:云南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受南华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楚雄州南华县官庄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楚雄州南华县官庄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楚雄州南华县官庄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沙桥镇北侧的山脊地带,场址主要涉及沙桥镇和天中堂乡,场址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5°14'39"~25°21'15"、东经100°59'45"~101°13'25"之间,场址海拔高程在2000m~2500m之间,场址中心距南华县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风电场的建设规模为125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和5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汇集本工程125MW风机电力后,接入远信储能电站220kV升压站,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长度约17.5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楚雄州南华县官庄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为实现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全场并网发电、通过各项验收及具备合法合规整体投入使用所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含随机备件)、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临时设施),水保环保工程施工及验收,消防施工及验收,并网发电(含并网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征林征地办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以及设备验收、工程达标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当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照、审批手续或文件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勘察及设计范围:
1)设计边界:升压站、风电场区、送出线路勘察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设计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升压站、风电场区及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升压站、风电场区及送出线路地质勘察、测量;升压站、风电场区及送出线路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环评、水保、职业卫生等所需的施工设计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含验收所需的);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因设计变更可能需要重进行的测量、地勘等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2)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1)供货边界:升压站内、风电场及送出线路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含清障)、倒运、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2)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主变、GIS、开关柜、无功补偿、站用变、升压站二次设备(含通信自动化设备)、风机、塔筒、锚栓、箱变、电缆、光缆等;施工所需的塔材、线材、接地材料、安装附件、备品备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
(3)施工范围:
1)施工边界:升压站、风电场及送出线路涉及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施工范围包括不限于:升压站、风电场区及送出的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临时设施工程、场区内外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含架空线路)工程,通讯、视频安防,围栏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临时堆场,乡村道路损坏修复,复垦复耕工程,水保环保工程,消防工程,质保期内修复维护,各种材料检验试验、系统调试试验,涉网试验,并网发电,工程竣工达标验收以及为保证工程投入使用并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所需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4)其他部分:
1)土地费用:全部征、租地(含林草地,如有)及根据现场情况产生的其他临时用地的手续、证照办理、税费、恢复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项目咨询服务:包含电网手续办理、电缆等材料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水保监理检测验收、环保监理检测验收、安全评价、职业健康、消防验收、铁路跨越、并网性能试验等完成项目合法合规整体投入使用所需的一切咨询、评审类等各类服务。
3)工程保险(施工期间,即发包人正式接收工程之前)。
4)证照办理包含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部分)、并网许可证、发电业务许可证等本项目合法合规整体投入使用所需完成所有证照手续。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达到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标准。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本项目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历。
3.3 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4 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3项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6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7 诚信履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报名时间及要求:
5.1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31日;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
5.2 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邮箱: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及业绩。
5.3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机构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如投标人中途退出投标,需书面(加盖公章)通知招标机构。
6、招标文件获取:
6.1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