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电话010-60868695
广告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热门关键字
服务招标

关于2026年=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浏览次数:2

省份:吉林
内容: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JYZB-2026-11-05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20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日常抽查,日常排查,覆盖检查,动态监控事故隐患,信息化系统重要指标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七、其他
项目概况: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05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ZB-2026-11-0506
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
采购内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日常抽查,日常排查,覆盖检查,动态监控事故隐患,信息化系统重要指标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252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工作日除外)。
2.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扫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点30分。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