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江西
内容:
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Y2026-ND-C00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03万元,招标人为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5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及电子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都县
七、其他
受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Y2026-ND-C001-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数量:1项;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预算总金额(元):1050300。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磋商专用发票。备注:此价格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交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方式: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资格审查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系数的前提下,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系数的前提下,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免费领取,现场或邮件获取。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清楚提交的资料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报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6年05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各供应商出席磋商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九)响应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户转出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宁都县盛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小区增压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选择转账的,中标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运行合格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担保函的有效期必须是本之后或具有可转期或/和追述力的担保性质保函。注:中标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后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保函,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十一)付款方法:按采购入库验收地点交货后付至总合同价款的60%;经安装调试或试验检验合格后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于设备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不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