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5月07日
曲靖市“阳光·上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入围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曲靖市阳光·上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入围项目
1.2采购人:潇湘街道金麟社区阳光上城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最终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业主收取
1.5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1.6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1.6.1最高投标限价
(1)别墅2.00元/月/平方米(均包含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化粪池清掏、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
等);
(2)商业用房(含联排商铺一层至顶层、办公楼、幼儿园、商铺等)1.80元/月/平方米(均包含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
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化粪池清掏、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等)
(3)高层住宅8层及以上1.50元/月/平方米(均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二次加压费、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共
秩序维护、化粪池清掏、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等)【注:高层住宅1-7层默认为8层及以上下浮0.10元/月/平方米】;
(4)在阳光上城地下车位权属未明确之前,登记在本小区业主及配偶名下的车辆,车位服务费30元/辆/月。未登记车辆
非业主车辆,由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曲靖中心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执行,制定具体收费服务标准,经
本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收费,其收益在扣除车位服务费及相关税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小区共管资金,待地下车库车位产
权明确后,该笔资金归产权人所有。对已登记车辆不缴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化利率计收违约
金。对未登记车辆、非业主车辆不缴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禁止其出入本小区。地下车位权属明确之后,车位服务费30元/辆
月,地下停车收费标准将由产权人制定。
(5)对小区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取得的总收入,扣除30%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成本后(30%的
费用具体包括以下部分: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管理成本、激励等),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存入共管账户。
注:已峻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业主,由地产公司全额承担物业费:业主接房以后未装修的空置房,以及装修入住之
后长时间未居住的物业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收取物业费,或者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协商约定。
1.6.2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不进行排序,最终成交供应商由业主投票选定,具体如下:
1.6.2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不进行排序,最终成交供应商由业主投票选定,具体如下:
(1)由比选评审委员会评选出3家入围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将3家入围物业服务公司的名单、得分情况、核心服务承诺等
内容在小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业主有异议的,业委会应当记录并予以答复。在业主大会表决前,业委会组织
所有入围候选企业在小区内举行现场见面会。见面会应以现场述标及业主答疑为主要形式,并由业委会负责录制全过程视频,通
过业主群等渠道向全体业主公示,确保业主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投票
(2)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对入围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差额投票表决。表决规则为简单多数决,即专有部分面积占
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得票最多的物业服务公司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物
业服务公司得票相同的情形,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应当对得票相同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第二
轮投票,以得票高者中选。
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之前,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代履行业委会的职能职责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阳光上城小区建筑面积为234901.01平方米(共计1238套房屋:高层住宅1138套,别墅区住宅100
套,联排商铺22户。地下车位674个。)
2.2采购范围:“阳光·上城”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度计划与档案管理:编制小区物业服务、物业维护修售专项计划及配套管理制度,依规落实各项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小
区工程图纸、各类物业档案资料,完善档案台账并妥善保管
2.公共设施运维:负责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及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3.绿化景观养护:负责小区公共绿地、景观植被的日常养护、修剪、养护管理,维持小区景观环境完好美观
4.全域保洁服务:负责小区公共区域、共用部位的清洁保洁工作,统一收集、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保
障园区环境卫生整洁。
5.公共秩序协助: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配合开展园区安全防范、巡查管控等相关工作,筑牢小区安全防线
6.资料档案管理:妥善保管采购人移交的全部资料,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立、完善并常态化管理小区
物业专项档案。
7.历史遗留问题修(硬性要求):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90日内,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小区设施设备修施工方
案》:在履约前两年考核期内,使用成交供应商自有资金完成历史遗留问题修,修资金投入总额每年不低于人民币参拾万
元。
2.3服务期限:期限暂定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之后1826个自然日内,属于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合同履行的前两年
为履约考核期。若在考核期内经第三方评估或业主满意度调查,未达到附件约定的【二】级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提议召开业主
大会,启动解聘程序。
2.4服务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852号
2.5服务等级:二级。按照《曲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级标准(试行)》执行。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对照本次招标规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后续签订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业主提供
高质量的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供应商信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对参与竞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经查实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3.4.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类职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需提供公告发布日期
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3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客服部3人、维修部2人、环境部14人、绿化部
4人、安保部11人,并且以上配备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如有)等材料的复印
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8日08时30分至2026年5月13日17时30分前,将公司相关
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进行报名登记。比选采购文件
每套¥800.00元,售后不退。
4.2进行确认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有:(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确认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3)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