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湖北
时间:2026-05-06
内容:
泉河村六组道路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JD-GC-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泉河村六组道路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0748.54元,招标人为当阳市王店镇泉河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路基加宽、混凝土护栏、砌筑毛石混凝土挡墙、安装强弱电及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泉河村六组道路除险加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河村六组道路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5.3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4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5 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5.6 拟派本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7 供应商须承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中的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获取文件时)和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北宜昌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当阳市,逾期未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当阳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