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北京
内容: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DZH-2026CS-042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生产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分类。所投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DZH-2026CS-0426
2.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预算金额:9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96万元
5. 采购需求: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配送及验收工作。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生产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分类。所投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邮箱获取,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汇款注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报名费”(注:文件费须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请确保发送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关注后续回信,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邮箱获取标书。
3.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在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①《响应文件》纸质版1正2副;②投标电子版文件U盘1份;③报名资料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原件。拟派的开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的开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开标当日现场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供应商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