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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

发布日期:2026-05-06 浏览次数:40

省份:广西
时间:2026-05-06
内容:
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征集公告(招标编号:GXJB-BB-2026-012)。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1万元,招标人为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及征集范围:为加强我县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0〕1号)和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玉住建物〔2020〕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县金融机构数量以及现有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款情况,决定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供应商6家,监管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持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征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若以分行或支行参与投标的,隶属于同一总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如同一总行的下属分支机构有两家及以上的同时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博白县。
七、其他
项目概况: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办理报名并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博白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项目。
1.2 项目编号:GXJB-BB-2026-012。
2. 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2.1 项目概况及征集范围:为加强我县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0]1号)和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玉住建物管〔2020〕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县金融机构数量以及现有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款情况,决定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服务入围供应商6家,监管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2 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年。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持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征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若以分行或支行参与投标的,隶属于同一总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如同一总行的下属分支机构有两家及以上的同时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征集文件的方法:
4.1 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征集文件:250.00元/份,售后不退。征集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获取征集文件时缴纳,否则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博白县。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