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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海河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撑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招标

发布日期:2026-05-06 浏览次数:46

省份:天津
时间:2026-05-06
内容: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海河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撑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LYSWZWGFHGL-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河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河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河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25年度或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5年度或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6年05月18日10点30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售价:人民币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LYSWZWGFHGL-2026-01
项目名称:海河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海河流域水文站网管理工作水平,开展流域水文站网规范化管理流程建设,包含流域水文站网一张图及相关专题图集制作,基础信息复核完善,功能动态分析评价,水文站网的新增、调整、撤销等规范化流程建设,水文测站业务规范化管理流程建设等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25年度或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5年度或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6年05月18日10点30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