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内容:
本项目镇赉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焚烧处置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赉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焚烧处置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镇赉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焚烧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招标预算价:47523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和能力,污泥处置产物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标准及规定;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以公司成立时间为起点提供最新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4)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期限: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时要把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