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甘肃
内容:
招标条件
本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揽的“甘肃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综合楼”桩基工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3.708723万元,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公司承揽的“甘肃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综合楼”现需确定为桩基工程、劳务服务的服务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一:桩基工程;(002)标段二: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一:桩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
(002标段二: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委托的经办人将所投标段名称、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甘肃省兰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揽的“甘肃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综合楼”桩基工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TXZB-GSTF-2026-00223),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工程公司承担的“甘肃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综合楼”现需确定为桩基工程、劳务服务的服务商。
1.2 招标内容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甘肃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综合楼”桩基工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估额度(万元,含税) 建设地点
1 标段一:桩基工程 98.610120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
2 标段二:劳务服务 865.098603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
合计 963.708723 /
项目规模:本项目963.708723万元人民币(含税9%)。其中标段一:98.610120万元人民币;标段二:865.098603万元人民币。
1.3 分包(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桩基工程;标段二:劳务服务。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标段一: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0.46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793.6684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每标段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基本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发票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a.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b.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企业资质(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之一:(1)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标段一)
2.1.5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标段二)
2.1.6 安全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7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5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声明为准)
2.1.9 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5月20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5月20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5月20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委托的经办人将所投标段名称、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4.3 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每标段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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